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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所学法律专长 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彰显

2022-05-06 10:52
来源:中国文化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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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第十一至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高明芹



2022年1月,全国人大代表高明芹到山东潍坊监狱进行调研,就《监狱法》修改征求狱警意见建议



2022年1月,全国人大代表高明芹到潍坊监狱调研《监狱法》修改



2020年5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高明芹到寿光调研乡村电力设施改造建议

       肯取势者可为人先,能谋势者必有所成。2022年2月28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来到潍坊监狱,与监狱干警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实施情况的意见。这是她为了在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议案》所进行的实地调研。
       这样别开生面的调研活动,高明芹已经持续进行了很多年。力求在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是她多年来当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内容,容不得半点马虎。
       2003年,高明芹当选山东省人大代表,2008年起她又被选为十一、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年来的代表履职生涯,她始终坚持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心声,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和使命。
       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15年间,她先后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41件议案、157件建议。2018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在3月8日国际妇女节当天,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山东代表团与代表们共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入会场,首先与妇女代表一一握手,各位妇女代表“自报家门”。当来到高明芹面前,听到她自我介绍是一名律师时,习近平总书记勉励她道:“律师界人大代表要为依法治国多做贡献,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时刻鼓励和鞭策着她,让高明芹始终笃行不怠,始终严于律己,始终不断学习提高,努力做好一名律师!

勇于担当 勤勉敬业 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是最大的底气。”从一名普通律师到为人民代言的全国人大代表,高明芹的每一步成长,都源于她对法律的信念,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坚守。
       1992年从山东大学法学院毕业,高明芹被分配到潍坊市司法局工作。小时候看过的电影《风暴》中的劳工大律师施洋是她的偶像,她立志要做一名像施洋那样维护老百姓权益的好律师。怀揣着这份梦想,高明芹放弃了稳定的公务员身份和较为舒适的机关工作,主动申请到司法局下属的潍坊市律师事务所工作。从踏上自己选定的岗位的第一天起,她就定下了明确的目标:做最好的律师,为社会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根基坚固,才有繁枝茂叶,硕果累累。”工作中,她没有满足于已有的法律知识,而是结合工作实践不断学习提升。“搜尽奇峰打草稿”,对国家颁布的每一部新法律,她都是第一时间认真学习、反复研读,对国家现行的几百部法律她都烂熟于心,对认定法律责任的依据时刻追求准确真实。正是基于扎实的学习,她在法庭上常常引经据典,思辨有力。1996年她顺利通过“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考试”,成为潍坊市历史上第一个考取该项资格的律师。后来她又考取了“律师从事股份制改制法律业务资格证书”。这些专业资格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助力她积极为企业改制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让众多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高明芹用实际行动守护着公平正义,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件件大案、要案面前,高明芹和她的团队都会运用法律的利剑为当事人出庭辩护,在死神到来之前以事实为依据挽救了一个个生命;在事关大局的重大经济和社会活动中,高明芹和她的事务所担当市政府的法律顾问,使每项活动程序合法、内容得体、操作顺利;在企业快速发展中,她和团队反复严谨的研判、求证,帮一个个企业推上资本市场,避免一笔笔损失……

政治强基 业务强所 做行业发展的带头人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高明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虽然成立较早,但受制于体制等因素,发展步履蹒跚。2000年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刚满30岁的高明芹被选为主任。从此,平台给了她施展才华的机会,压力给了她勇往直前的动力,促使她发挥出了“开疆拓土”的闯劲和“有为无憾”的拼劲。
       在高明芹的团结带领下,律所完善合伙人治理机制,成立了党支部,她亲自担任支部书记,以党建促所建,推动律师事务所实现科学发展。有关律师所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支部班子成员率先研究,交合伙人会议通过后执行,由于措施有效、执行有力,律所很快发展成为一家综合性专业性大型所。所内设立的党员律师先锋岗更是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在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和参与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党员律师率先垂范,主动靠前,起到应有的带头作用。律所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规模不断扩大。律所现有执业律师80余名,党员律师达32名,占总人数的40%。
       良好的声誉也带来了良好的效益。律所受聘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潍坊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潍柴集团、晨鸣纸业、雷沃重工、海化集团、金宝集团等近500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成为在省内乃至在全国有影响的规模化、专业化优秀律师事务所,先后获得山东省优秀妇女维权岗、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全国敬老爱老文明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诸多荣誉。有多名律师先后受到司法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的表彰。高明芹本人也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首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等多项殊荣。
       “内正其心,外正其容。”高明芹在推动业务发展的同时,时刻不忘律所的社会责任。她心系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律所先后与潍坊市总工会、市妇联、共青团潍坊市委等部门联合成立职工维权中心、妇女儿童维权中心、青少年维权中心。在律所组建了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团队,是省、市总工会、妇联确定的“职工法律服务站”“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所还设立了专门的法律援助基金,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0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经费近百万元,被受援群众称为“维权守护天使”。高明芹还与潍坊市民政局联系,担当起市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的法律顾问,依法维护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达尔文说过,“人是社会性动物。”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尖锐,且纠纷的主体、性质、形式、过程及社会影响都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律师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中能发挥积极作用,能够更快捷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高明芹更是积极主动作为,解读法律政策。近年来,她带领律所的律师们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安排律师定期到公检法部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代理申诉案件值班,现场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律所成立了“鸢都律师调解中心”,参与民商事案件调解,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社会调解组织,并在潍坊中院和潍坊高新区法院设立调解办公室,派驻专业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调解中心自运行以来,先后受理由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高新区人民法院委派的各类纠纷案件1000多件,实现了律师专业服务与调解工作的互动对接,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专门为她设立了全国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高明芹以专业的知识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成功化解多起长年积压未化解的上访案件,被群众称为“信得过的人大代表”。

关注民生 反映民意 做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要广泛联系群众,主动倾听群众呼声,才能准确及时向各级建言献策。”高明芹深有感悟,除了积极参加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和异地调研、执法检查、述职评议活动,高明芹每年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多方面了解地方经济社会情况。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她积极参与各类调研活动,利用节假日跑社区、访农家、下基层、进企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为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准备一手材料。
       “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担任山东省人大代表期间,高明芹提出的多项议案被列为1号议案,如《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推动山东省在全国范围内较早推行了法律援助案件财政补贴政策;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高明芹发现农民工群体普遍存在职业技能单一、抵御职业风险能力低等现实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议案》,推动山东省建立了“财政支持为主、个人交费为辅”的农民工培训机制,惠及上百万名农民工,被媒体称为“农民工的代言人”。
       “立诚诚之愿,举赤赤之心,善广广之缘,利众众之益。”自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高明芹有了更广阔的履职平台。对于大会审议的法律案,她都会发表专业的修改建议,有多条建议被吸收到宪法和民法典、组织法等法律中。她注重发挥专业优势,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后,她都进行实地调研,提高履职实效性。她从专业的角度,提出立法案、法律修正案和立法建议,促进了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选举法、刑事诉讼法、立法法、慈善法、招投标法、国家监察法、体育法等法律的修改和制定工作。高明芹提出的议案,法律文本草案及说明详尽,并提供大量的辅助材料,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高明芹先后5次应邀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常委会会议涉及的法律案,以严肃审慎的态度形成书面意见。她还先后就修改计划生育政策、取消劳教制度、建立政府机关法律培训长效机制等提出专业建议。履职过程中,高明芹还主动持续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深入临沂、烟台等地实地调研。她多次参加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企业破产法等执法检查活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撰写《劳动合同法实施现状分析》调研报告,先后在《中国人大》杂志、《人民权利报》等报刊杂志登载,推动了劳动保险异地接续等问题的最终解决。
       高明芹除了担任人大代表,她还是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全国律协、省市律协担任一定的行政职务,兼任潍坊市总工会副主席、劳模协会会长等。尽管社会兼职多,工作繁忙,但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回到地方,她都第一时间为机关、企业、学校宣讲会议精神,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决策。2020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典,这是一部涉及每一个人的“权利宣言书”,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遵守这部法律,回到地方后,她先后为党政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宣讲民法典30多场次,让法律的声音走进千家万户。

努力学习 积极履职 做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人大代表作为人大工作的主体,监督并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开展工作是神圣职责和法定义务。监督必学法、监督必懂法。只有不断学习,提升素质,才能练就好“看家本领”,履行代表职责才有底气、有勇气,有锐气,监督才更有力、有效、有针对性。为了更好地履职,高明芹孜孜不倦地学法用法,尤其加强对宪法和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的学习,实现自身法律知识与人大代表相关法律知识的有机结合,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外化到履职实践中,内化到思想灵魂中,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
       高明芹还深入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人大工作的原则和程序,掌握人大代表履职的有关要求和标准,确保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要到位。为了获得更全面的知识和经验,她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种代表活动和代表履职培训班,向专家学,向其他代表学,全方位提高自身素质。牢固树立“履不好职就是背叛选民,就是失职”的观念,“人大代表履职的过程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是为民谋利益的过程。”对此,高明芹铭记在心并时刻履行。
       “不当‘哑巴代表’”,这是高明芹一直秉持的宗旨。每年出席全国人大代表会议期间,她都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在每年的山东代表团全团会议上,她都会作为重点发言代表。她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后,多次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视察、座谈活动,更多地了解这些部门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更有针对性。对于自己在执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她也及时总结提炼,引以为鉴。高明芹提出的很多建议都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及采纳。如尽快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加强司法文书辩法晰理,使胜败双方心服口服;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力度;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力度,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等等,很多意见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纳。
       “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高明芹深知,人大代表是一座桥,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百姓群众,她坚持做架起畅通民意的“连心桥”。她自己的手机号码是群众熟悉的热线电话,“通过这些电话让我更多地了解社情民意,提出的意见建议更接地气,更具实效。”高明芹说。
       有很多当事人找她反映酒驾入刑对本人和家庭带来的问题。群众的呼声就是工作导向。高明芹走访地方公检法部门和多个家庭,发现酒驾入刑,对于遏制醉酒驾驶,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目前醉驾案件呈现逐年上升态势,已成为刑事追诉案件数量最多的犯罪,大量的相对较轻的醉酒驾驶案件入刑后,引发的附带效果和负面作用也逐步显现。由于醉酒驾驶打击的覆盖面更广,入刑门槛低,导致大量家庭、社会的中间阶层被判处刑罚,对个人、事业、家庭、社会产生附带不良效应,长期来看会带来更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2021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高明芹提出“关于完善立法、执法、司法标准,健全醉驾治理体系提升醉驾治理效果的建议”,引起很多代表的共鸣,在社会上反响强烈。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在2022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她又进一步提出“构建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数据库,对轻微过失犯罪封存犯罪记录,兼顾社会利益与犯罪人权益保护”的建议,以求帮助曾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尽快回归社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高明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
       铁肩担道义,擎法惠民生。除了积极参与国家立法,高明芹还关注地方立法工作。为解决地方立法权的问题,在2013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高明芹领衔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议案》,建议所有设区的市都赋予地方立法权,这一议案最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推动了立法法的修改。她还受聘担任山东省、潍坊市立法智库成员,律师事务所是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多名律师都成为立法方面的专家。在她的带领下,所在律师事务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近年来先后承接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包括《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潍坊市供热条例》等10多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工作。
       时光清浅,不负流年。高明芹说,“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神圣职责,做人民满意的代表。”2022年是她担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最后一年,这让她倍加珍惜。唯有不辱使命,履行职责,让正义天平永不倾斜,让法治阳光温暖民心,方能不辱全国人大代表的光荣使命。为此,她将倾己所能,竭尽全力。(陈庆立)

(责编:张彦、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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