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2月28日电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28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互免签证协定》。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塞尔维亚驻华大使米奥米尔·乌多维契基出席签署仪式,并分别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澳门特区政府身份证明局表示,协定生效后,持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护照的澳门居民可免签证进入塞尔维亚共和国,逗留最多90日,协定生效日期将另行公布。
据悉,截至目前,共有94个国家和地区同意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