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4月1日电 4月1日,福建省进入汛期。福建省防汛办已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有关方面依法组织安排防汛值班工作。
通知提出,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4月1日福建省进入汛期,福建省防汛办自4月1日起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汛情,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还要求,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依法安排辖区汛期防汛值班工作,切实做好汛情监测预警和灾情应急处置,全力以赴保障全省平安度汛。
此外,为做好今年汛期气象服务工作,福建省各级气象部门将增强做好汛期气象服务的责任意识,强化汛期各项气象服务工作,确保汛期业务系统稳定运行,提高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认真组织开展灾害性天气过程技术总结等。
据专家预计,今年影响福建省的台风总数偏多,可能有7个到9个,初次登陆或影响福建的台风可能会在7月15日以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