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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不分类倒垃圾罚钱”规定被删除

2011-03-02 11:51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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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1日),今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公布,45项法规规章被列入工作安排项目,其中包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内的5项地方性法规将于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据介绍,此前引起市民高度关注的“居民不分类倒垃圾罚钱”的条款在正式条例中将被删除。

    市政府法制办新闻发言人李富莹介绍,2011年安排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共45项,分为两类:第一类为计划完成项目,共16项,拟于年内完成起草审核工作;第二类为调研项目,共29项,年内抓紧调研和起草准备,条件成熟可列入今后几年的计划完成项目。其中,备受关注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审计条例》等5个地方性法规将于年内完成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价格监测规定》《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等“热度”较高的政府规章也将于年内完成立法。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曾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对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理的全部过程进行分类,对生活垃圾实行计量收费,对垃圾不进行分类投放的居民会进行处罚。这些关系百姓日常生活的条文引起居民的强烈反响。多数意见认为,“垃圾不分类投放将被罚款”的规定在本市分类垃圾发展并不完善的情况下显得太过“超前”,难以让人接受。

    北京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征集意见反映的情况,条例草案中罚款的规定将被取消,改为规定设垃圾分类管理者,垃圾分类管理者负有法律责任,如果出现问题,将对其进行问责。

    此外,《食品安全条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管理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29项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均列入今年的调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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