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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十五条”楼市调控后首例退房纠纷立案

2011-02-26 11:21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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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十五条”的出台加强了对楼市的调控,其影响逐渐显现。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受理了本市首例因“京十五条”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纠纷案。

    金女士是外地退休人员。她诉称,女儿在京工作,为照看外孙,她来京居住。因住房紧张,她打算在北京购买一套房屋,便于今年2月11日,看好了一处位于昌平区回龙观的房子。当天她与鲁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定金20万元。金女士称,由于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补办,双方约定4月份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

    令金女士意外的是,2月16日,本市颁布“京十五条”,不满足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等条件的京外户籍家庭,不能购房。按照政策,金女士在禁购之列。

    金女士称,她因此向鲁先生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其退还购房定金,但遭到对方拒绝。

    金女士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对方退还定金。昨天,记者联系鲁先生未果。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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