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一起著作权民事纠纷案引发舆论的普遍关注:黑龙江省伊春市作家孙立民等人起诉“本山传媒”等9被告所播电视剧《关东大先生》剽窃其剧本《白雪·红血》,要求侵权方公开道歉,并索赔100万元。经过长达7个多月的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孙立民败诉。
原告孙立民诉称,《关》是其早先发表作品《白雪·红血》(简称《白》)的翻版。从社会背景、故事主线与副线、基本框架到人物设置、人物对白,再到故事结局,《关》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剽窃《白》达220处。由于两剧相似,不仅使他失去了与某公司早先签订的20万元剧本稿酬,而且反被别人怀疑“剽窃”。据此,孙立民将《关》编剧杜远、郭俊立、刘深,摄制和出品方“本山传媒”等9被告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根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作品,作品表达系独立完成并有创作性的,应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两剧基于类似题材展开创作,不同作者的创作成果极可能在一些基本情节设置上出现相似,藏宝、夺宝、护宝等是此类文学作品中的常见情节,司空见惯、纯属正常,两剧不存在不合理的相似,尚不足以认定被告构成剽窃。据此,驳回原告孙立民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记者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