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温家宝:加强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协调配合

2009-12-01 08:43
来源:《中国证券报》
语音阅读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首相赖因费尔特、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30日在南京举行第十二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双方就中欧关系及重大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一致同意,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温家宝指出,世界正经历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集团,中欧不仅要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共渡难关,更要高瞻远瞩,塑造未来,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中欧要超越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发展水平差异,就重大问题进行坦诚、深入的对话,全方位推进合作。这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对世界人民有利。
  温家宝表示,中方愿与欧方不断完善对话机制,创新合作手段,丰富合作内容,增加合作亮点,为中欧关系注入新的活力。
  一是通过中欧领导人会晤机制,引领中欧关系发展方向。加快中欧伙伴合作协定谈判,为中欧全方位合作制定法律框架。
  二是鼓励和支持相互投资,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以及中小企业领域的合作。妥善处理贸易摩擦,不搞贸易保护主义。
  三是拓展在节能减排、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及开发利用清洁煤和煤层气技术等方面的合作。
  四是扩大人文交流。中方倡议明年举办首届中欧文化高峰论坛和中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及研讨会,加强中欧青年交流和地方合作。
  五是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方面的协调配合,推动落实千年发展目标,促进世界经济全面复苏和可持续发展。
  欧方表示,欧盟高度重视中国的发展。欧中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有相同的看法和利益。解决重大全球性问题和挑战,离不开欧中合作。发展欧中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是欧盟从长远角度作出的重大抉择。欧盟希望超越差异和分歧,深化同中国的全方位对话与合作,愿以《里斯本条约》生效为契机,更有力地推进欧中关系发展。
  欧方表示,希望同中国加强高层接触及各级别对话;尽早完成欧中伙伴合作协定谈判,推动各领域合作;进一步密切欧中贸易伙伴关系,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促进人文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希望在二十国集团等框架内同中方保持协调与合作。
  会晤后,中欧领导人共同见证签署了《中欧科技合作协定》以及在节能减排、贸易和投资、环境治理等领域合作文件,并会见了记者。这5个合作文件包括:《中欧科技合作协定》、《中国科技部与欧盟委员会关于通过碳捕集与封存示范项目开展煤炭利用近零排放发电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欧盟委员会企业与工业总司及能源与交通总司关于建筑能效与质量的合作框架》、《支持中国可持续贸易和投资体系》和《中欧环境治理项目》。
  另外,第五届中欧工商峰会于30日在江苏南京举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来华出席第十二次中欧领导人会晤的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首相赖因费尔特、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出席并发表讲话。
  温家宝强调,发展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要以经贸合作为基础,以高新科技为引领,以绿色经济为重点,加强互信,着眼长远,互利共赢。赖因费尔特和巴罗佐在讲话中表示,贸易与投资合作是中欧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欧方愿进一步发挥欧中互补优势,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为契机,加强在高新技术、清洁能源等领域的合作,促进绿色经济发展。欧方鼓励双方企业加强合作,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愿继续对华开放市场。(综合新华社报道)
分享到:
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