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都必须是政府主导,依靠财政投入,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这是政府的责任,不存在“市场化”的问题。
只有在经营性文化产业领域,才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在谈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时候,也不能忘了把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一项基本前提。同时,要注意振兴文化产业不是政府直接办企业、办产业,政府的职能是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搭建好服务平台,做好政策引导,搞好市场监管,政府不越俎代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遵循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轮驱动、两翼齐飞的思路。
文化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基层为重点,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方针,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体现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和便利性,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而文化产业发展则必须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坚持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致力于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规范的文化市场,提高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以提供高质量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消费需求。
文化产业的发展一定要走科学发展之路,做到又好又快,“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要更加注重内涵、质量、效益,坚决克服一哄而上、盲目发展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