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队现代化的基础是苏联和俄罗斯武器装备样品。上世纪80年代末北约开始对中国实施武器禁运,因此为实现本国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中国长期依靠与俄罗斯的合作。在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曾全面依赖苏联的援助,在1960年苏联召回本国专家之前,向中国提供了几乎所有类型的非战略武器装备研制和生产方面的援助,提供技术文献,其中包括歼击机(米格-19、米格-21)、轰炸机(伊尔-28、图-16)、反舰导弹、轻武器、所有野战和反坦克火炮、坦克(T-55、PT-76)、潜艇等。部分武器系统在中国成功实现了系列发展,部分武器在60-70年代中期退役,一些武器装备现在还在使用。在北京和莫斯科恢复军事技术合作之后,中国调整了与俄军技合作重点方向,要么得到技术许可,完全实现本土化生产,要么只采购一些样品,在未得到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仿制,最著名的例子是改制和仿制苏-27(歼-11),“盗版”苏-33(歼-15),仿照AL-31F和RD-93研制国产发动机。不过,中国合法获得了俄罗斯许多武器装备的生产技术许可,如“红土”制导炮弹、“黄蜂”火焰喷射器等。现在的问题在于,俄对华供应的一些先进武器装备的关键部件,往往会被中国专家全面研究、仿制,然后推向国际市场,大量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