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国富民穷”的说法失之偏颇,预测的今年财政收入将达8万亿元并不是考量财政收入“负担”水平和“国”与“民”间分配格局的指标。
全面考量财政收入的“负担”水平和“国”与“民”间分配格局的最重要指标应是财政收入/GDP指标。近三年来,政府收入占GDP比重分别为27.6%、27.9%和30.0%,这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40%,我国总体而言并不存在财政收入比重过高问题。此外,我国公共部门债务余额/GDP即负债率约在50%左右,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还谈不上宽松,更不用说富裕。
更要强调的是,表面看中央财政拿了收入的大头,但实际上中央财政更多用于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平衡地区间财力差异,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改善民生。数据显示,2009年中央本级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2.4%,但中央本级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0.1%,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由1994年的2389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86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