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不少人把清明节等节日当成普通的假日对待,缺乏对节日内容的记忆与情感释放,这对节日文化传承非常不利。
国家宁可舍弃三天的‘GDP’,将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增补为法定节日,真不是件小事这究竟为的啥?还不是因为节日是人们生活中的高潮、是一种审美与理想、更是传承中华文明最重要的时间平台。
假日是公民的福利,想干什么都可以,而节日要按节日的方式过少人特别是年轻人不知道节日文化的内涵,节日生活空空荡荡、无事可做,久而久之,这些节日便退化成一个个普通的假日,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在清明节,除了扫墓祭拜,我们还能干些什么?如果不是单位组织,又有多少人会在“清明”这天插柳、蹴鞠、放风筝?当这些民俗消失殆尽时,清明节的内涵也将随之消亡。
当前,我们的节日文化正处在引导阶段,需要政府和专家学者的投入和关注,形成政府倡导、专家推动的合力但是,有人提出将节日内容搞成“嘉年华”形式,甚至“请”圣诞老人出面营造节日氛围,这是极其荒唐的。节日不是政府、专家过,而是人民过。人民是节日遗产的携带者,更是节日的传承者,“全民传承”是节日文化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大不同。我们的节日建设不是政府、专家“打造”出来的,而必须符合节日的主题。
比如,春节的第一主题就是团圆(阖家欢乐),而以团、欢乐为主要特点的“春晚”恰好符合春节的主题,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清明节的主题,一是认祖归宗、怀念亲人,二是对大自然的亲和,所以与祭奠、踏青等相关的风俗活动会备受关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文化绝不是为创造经济效益而存在的,想通过搞几次活动就能达到节日文化传承的目的是不切实际的。若想促使全民对节日实现集体认同,就必须从孩子抓起:节日文化应该结合地域文化特点写入教材,使其浸润至孩子们的心灵深处;家长应多带孩子参加节日文化活动,在寓教于乐中让他们形成节日记忆。
让孩子们在节日中享受中华文化是我们的目标、更是我们的责任。否则,节日文化传承就是空谈。